為全面提升中海集團開發項目的工程品質,確保建筑防水工程的質量與耐久性,規范防水工程全過程技術管理行為,特制定本工作指引。本指引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的防水工程技術管理工作。
一、 總則
1.1 目的:明確防水工程各階段技術管理要求,統一標準,強化過程控制,實現防水工程零滲漏的質量目標。
1.2 原則:堅持“設計是前提、材料是基礎、施工是關鍵、管理是保障”的系統性管理原則,貫徹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的方針。
1.3 適用范圍:集團工程管理部門、項目公司、設計單位、監理單位、施工總包及專業分包單位均應遵循本指引。
二、 設計階段技術管理
2.1 方案設計:應根據項目所在地氣候條件、地下水位、結構形式及使用功能要求,合理確定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。重點部位(如地下室、屋面、衛生間、外窗周邊等)需進行專項防水設計。
2.2 施工圖設計:設計文件必須明確防水材料的技術指標、構造做法、節點大樣。防水設計應遵循“剛柔結合、多道設防、節點密封”的原則。
2.3 設計評審:組織內部及外部專家對防水設計進行專項評審,確保設計的可靠性、經濟性與可施工性。
三、 招標與采購階段技術管理
3.1 技術標評審:將防水工程專項施工方案、主要材料品牌與技術參數、關鍵工序工藝作為技術標評審重點。
3.2 材料管控:建立集團認可的防水材料品牌庫。所有進場防水材料必須進行見證取樣復試,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。嚴禁使用明令禁止或不合格材料。
四、 施工階段技術管理
4.1 技術交底:施工前,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對施工班組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,明確工藝標準、質量控制要點及驗收要求,并形成書面記錄。
4.2 過程控制:
4.2.1 基層處理:確保基層堅固、平整、干凈、干燥(根據材料要求),陰陽角做成圓弧形。
4.2.2 施工工藝:嚴格按設計圖紙和規范施工。重點關注卷材鋪貼的搭接寬度與密封、涂料涂刷的均勻性與厚度、節點部位的加強處理。
4.2.3 旁站與巡查:監理及項目部專業工程師應對防水層施工進行旁站監督和日常巡查,留存影像資料。
4.3 檢驗試驗:嚴格執行工序交接檢驗制度。隱蔽工程(如基層、防水層)在覆蓋前必須經監理及項目部驗收合格。按要求進行蓄水、淋水試驗。
五、 驗收與移交階段技術管理
5.1 分部分項驗收:防水工程作為獨立子分部工程,應組織專項驗收,核查技術資料與實體質量。
5.2 竣工移交:在項目整體移交前,應再次對防水工程進行全面檢查。向物業單位移交完整的防水設計、施工、變更及維修記錄等技術資料。
六、 工程管理服務要求
6.1 管理職責: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制定標準、監督與評估;項目公司工程部為責任主體,負責全過程具體管理與協調。
6.2 監理職責:監理單位須配備專業監理工程師,對防水工程實施全過程、全方位的質量監督。
6.3 培訓與考核:定期組織防水工程技術與管理培訓,并將防水工程質量納入各相關單位及人員的績效考核體系。
6.4 持續改進:收集項目防水工程案例,建立常見問題庫與優秀做法庫,定期更新本工作指引,推動技術與管理迭代升級。
本指引由中海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負責解釋,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各區域公司及項目須嚴格執行,確保集團工程品質的持續提升。